扶正祛邪单独运用

  适用于单纯的虚证或实证。

扶正

  扶正原则,适用于正虚为主的虚证或真虚假实证。一般多用于某些慢性疾病,或疾病的后期、恢复期,或素体虚弱之人。在运用时,应当分清虚证所在的脏腑经络等具体部位,以及精气血津液的何种虚衰,还应适当掌握用药的缓峻及剂量。虚证一般宜缓图,少用峻补,免成药害。

祛邪

  祛邪适用于邪实为主的实证或真实假虚证。一般多用于外感病初期、极盛期,或疾病过程中出现痰饮、水湿、瘀血等病理产物,而正气尚可耐受攻伐的状况。在运用时,应当辨清病邪性质、强弱、所在病位,进而采用相应的治法。同时,还应注意中病则止,以免用药太过而伤正。